经检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中的违章违法行为;
3、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监督检查县、分局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5、组织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6、配合公安、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检大队队长职责
(1)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主持经济检查全面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科务会议,研究部署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组织对辖区内较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立案、查处、审核和把关;
(5)对县、分局所办案件进行督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检大队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实施区、市工商局安排的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承办区、市工商局行政案件分流和其它部门转办案件
及消费者的投诉工作;
(4)起草、制定、协调县、分局和直属机构实施本局部署的各
类专项整治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检大队工作人员职责
(1)在队长的带领下依法履行职责;
(2)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3)积极参与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区、市工商局转办的文件及经检大队使用的各类行政
执法办案文书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类统计报表及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的汇总上报工作;
(6)主动配合科长工作,对交办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办理的结果;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