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粮食局在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亮点工作交流中,对石嘴山市工商局创新法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思路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认可和较好的评价。近期,主动邀请石嘴山市工商局为全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送去了一堂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行政执法办案知识培训。
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赋予了粮食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粮食部门作为一支新的行政执法队伍,近年来未曾办理过行政处罚案件。石嘴山市工商局“工商服务宣讲队”人员,结合市粮食局的执法现状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年审的相关规定,围绕《粮食收购许可证》在办理、监督和年审程序以及粮食流通领域中易出现的违章违法行为,通过典型案例将执法过程中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取证合法以及准确适用法规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同时,结合执法办案中易出现的“责令改正的使用、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法律竞合”等办案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工商和粮食部门在打击无证无照时如何配合、如何移送案件,结合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由于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此次培训受到了一致好评,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在下半年要积极查办粮食违法案件,打破近年来“案件零处罚”的纪录,并真诚希望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实践中能给予积极的指导,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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