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工商局以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为契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法规、规章。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意见》(石工商消字[2009]111号)文件,对学习宣传培训作出了明确安排,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全市工商系统执法人员网上练习《食品安全法》均达到了4次以上,组织网上考试1次;大武口一分局对辖区1000余食品经营者举办了培训班,组织10家大型超市300余人举办了“华欣杯”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大武口二分局在传承去年“一月一季一告诫”工作的基层上,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7期,专题讲座5次;惠农分局、平罗县局采取经营者例会、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按月由工商所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分段、分批进行培训,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加大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力度。各级工商机关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以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管理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管的能力;以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场内经营者管理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对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截止目前,全市食品经营户使用 “三合一”台帐率达到了100%,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加强组织。按照全区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在巩固近年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市工商局又制定下发了《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石工商消字[2009]112号)对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和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分)局结合辖区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为专项整顿工作提供了保障。二是严格准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奶制品、饮品、蔬菜水果保鲜剂、食用胡麻油、清真食品、校园周边、节日市场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食品经营户12600户次、使用添加剂经营户174户,全市立案查处涉及食品案件356起,收缴罚没款13.5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1起。
四、加大食品检测,强化食品质量监管。一是以日常检测为基础,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对问题食品的发现机制。全系统前三季度完成快速检测822个批次,合格率为97%,责令下架销毁利用工业碱浸泡发制鱿鱼海参水产品54公斤、毛肚10公斤,发现制售不合格食品案源2起。二是以法定检测机构为依托,对主要食品质量实施不定期检测。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局开展全区食品质量抽样送检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食品抽检行动,共抽检食品8个品种30个批次,其中有1个批次的酱油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2%。前三季度,全系统分别委托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石嘴山市、县、区疾病防控制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所卫生防疫部门等法定检测机构检验食品104个批次,合格率73.1%,对经法定检测机构判定的5个品种28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52817元。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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